兰州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
栏目:害虫防治资讯 发表时间:08-24 人气:0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管理工作,增强公民卫生意识,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公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爱国卫生工作必须牢固树立社会大卫生观念,坚持不懈地抓好群众性、社会性卫生工作。包括:除四害活动、防治疾病活动、内外环境治理、农村改水改厕、全民健康教育、卫生监督以及开展卫生检查评比竞赛活动。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各级领导的任期目标,并将爱国卫生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四条每年四月为本市爱国卫生活动月。
第五条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方针。
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统一组织、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统一规划、部署爱国卫生工作;
(三)组织、动员全社会参加爱国卫生活动;
(四)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评价各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
爱卫会根据同级人民政府的委托,实施爱国卫生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市、县、区爱卫会由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组成,实行成员部门分工负责制。爱卫会各成员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爱国卫生工作。爱卫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设立爱国卫生组织,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爱国卫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乡、镇、村和卫生单位的活动.区、县应当按照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建设标准,完善卫生基础设施,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提高社会卫生水平。乡、镇、村应当以普及科学卫生知识、改善农村饮用水卫生条件、修建卫生厕所和除害防病为重点,开展经常性的爱国卫生活动。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制度和义务卫生劳动制度,完善有关卫生设施,实行门前清扫、保洁及庭院内外的绿化美化和卫生秩序责任制度,不断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逐步达到卫生单位的标准。
第八条市、县、区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健康教育网络,爱卫会和爱国卫生组织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程。
公民应当接受健康教育,参加健康教育活动。
第九条公民应当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不随地便溺、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不乱倒垃圾、粪便和污水,不在街道、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焚烧树枝、树叶和其他杂物等。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居民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杀灭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的活动,消灭病媒生物的孳生场所,使病媒生物的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参加杀灭病媒生物的活动。杀灭病媒生物所需药品、工具的工本费,由受益者负担;无具体受益者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负担。
第十一条杀灭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的药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合格产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杀灭病煤生物的药品,应当标明批准文号、使用说明及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除害毒饵还须有剧毒标记和鲜明的警戒色。严禁生产、经营和使用剧毒急性鼠药。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于妨害爱国卫生的行为,均有权制止和举报。市、县、区爱卫会对于单位和个人的举报应当及时受理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在爱国卫生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爱卫会给予表彰、奖励;达到卫生街区、卫生县城、卫生乡、镇、村和文明卫生单位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爱卫会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第十四条对弄虚作假取得爱国卫生荣誉称号或者取得荣誉称号后卫生质量下降已不符合标准的,由授予机关取消其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批评。
对不履行爱国卫生义务的单位,由爱卫会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建议有关部门或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对其主管领导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拒不参加爱卫会组织开展的爱国卫生活动的,由爱卫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责任人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拒不参加杀灭病媒生物活动的,由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责任人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和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杀灭病媒生物药品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当事人对依照本办法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九条爱卫会、爱国卫生组织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爱国卫生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本办法实施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爱卫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政府制定的与爱国卫生管理相关的其他规定,凡不与本办法相抵触的,应当继续执行。
深圳市三合消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718568168 贾工
18718568168 贾工
公司网址:http://www.jiaquanwang.net/
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咨询!
上一篇:公共环境蝇媒防制方案 下一篇:关于举办深圳市媒介生物传染病控制学术交流会的通知
深圳市三合消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工厂、酒店、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的白蚁防治、白蚁预防与灭治工程、杀虫、灭鼠、灭蟑螂、杀四害、清洁服务、有害物质消除消毒、综合环境治理、消杀药品研发和销售各种消杀药品、器械于一体的服务机构。主要提供白蚁防治、灭臭虫杀床虱、灭老鼠、灭蟑螂、灭蚊子、灭跳蚤、除螨虫、灭苍蝇等病媒生物防治及有害物质消除消毒、综合环境治理等服务。
请致电:18718568168 贾工 ,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内给您提供系统化的害虫防治方案!!
- 大雨过后要防蚊,学会这些招别再被咬了!
- 天津之后紧接着淄博化工发生爆炸事故 已造成1死9伤
- 天气转热“小强”多了 专家教你妙招除“四害
- 大扫除时应合理收纳药物和消毒剂
- 大厦的消毒
- 大力消杀“四害” 维护健康环境
- 大型购物中心除四害问答-均治虫控技术分享
- 外出购物及进行必要活动时,如何进行防护?
- 夏季来临,如何选购灭蚊蝇灯,灭蚊蝇灯什么牌子的好呢?
- 夏季如何灭四害
- 从没见过蟑螂的日本北海道居民,见到蟑螂时的反应太震撼!
- 从哪些角度来认识灭蟑螂公司收费
- 从9月15日起珠海新建和改扩建建筑须进行白蚁预防处理
- 仍有白蚁繁殖的危机
- 介绍:蟑螂防治方法
- 从哪些角度来认识深圳灭蟑螂公司收费
- 介绍白蚁孳生原因
- 这10个关于灭跳蚤的误区,你知多少?
- 跳蚤:跳得最高的害虫
- 家庭蚊虫的防治方法
- 酒店发现椿象应该怎么办
- 我市布置“四害”密度监测
- “四害”对人类的危害
- 蜱的预防和控制方法
- 为虫害管理业PMP做点什么?
- 四害的危害
- 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 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机构
- 你的服务价值体现在哪里?
- 从福喜事件联想食品工厂虫害防制管理之杀虫剂风险